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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全面部署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真正让农机补贴树丰碑连民心 |
200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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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在京召开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农机补贴实施和监督工作。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司长王智才在会上强调,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中央“两减免、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中的重要一项,体现了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政策导向。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把落实好农机补贴政策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决不能在思想上出现丝毫麻痹,在工作上出现丝毫松懈,在措施和操作上出现丝毫疏漏,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政策,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农民,把实惠一点不少的送到农民手中,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通过政策的真正落实和农民得到真正实惠,使农机补贴树起丰碑,连接民心,通达兴机富民之路。
会议提出,各省(区、市)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好适应本地区需要的其它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选型工作。一、部级全国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选型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各地不得重复选型,以减轻企业负担。二、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全国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内,按种类取舍,不得在某一种类中对各型号的产品进行取舍,确保公平竞争和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不能越俎代庖或搞地方保护主义。三、其它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选型工作要突出农业生产和农民急需的重点机具,严把农机产品质量关;要坚持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规范选型程序,科学制定标准,经过专家筛选和综合评价后择优选取,不得违规操作;要坚持扶优扶强,让符合参选条件的企业都有平等参与的自主权,通过竞争性筛选形成补贴目录,引导农机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改进售后服务,促进农机企业科技进步,生产出更多适合我国农业生产特点、质量安全可靠、适用先进、价格合理、农民欢迎的农机产品。四、本着为企业服务、为农民办实事的原则,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真正实现让利于农民,除收取必要的选型文件成本费用外,一律不能收受其他额外的费用。五、按规定做好通用类目录和其它机具补贴目录的合并编制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尽快编制本辖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方案要向优势农产品集中主产县和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倾斜,对适应当地农业发展需要,符合农业可持续发展要求,急需政府引导推广的关键生产环节机具,中央、地方可集中资金,联动补贴,提高补贴政策整体效能,实现政策带动效果的最大化,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进程。在编制方案时要加强宏观调控,统筹规划,立足当前,兼顾长远,通过确定合理的补贴比率,正确引导农民购机,确保选购的可靠性和先进适用性以及配置结构的合理性。各地在上报实施县数和资金总额时不能突破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方案的控制指标数,每个县配备的中央补贴资金,应根据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农机化综合水平、农民购买力及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县域差异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于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农机管理工作不得力的县,今年一律不予安排,以确保政策落实取得成效。
会议还要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要求抓紧抓好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工作。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督方案,落实质量监督责任,使质量监督工作领导到位,日常监督检查到位,投诉处理到位。二要严格补贴机具条件,切实把好补贴机具选型关、质量调查监督关和补贴关,对于未通过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参与竞争筛选;未进入年度补贴目录的产品,一律不得进行补贴。农机鉴定机构一定要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科学检测、数据齐全、准确评价,对不按规定进行鉴定或者伪造鉴定结果、出具虚假证明的,要依法严查。三要抓好质量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补贴机具质量承诺,发现问题要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还要结合农时季节,深入基层,深入购机户,搞好跟踪调查,了解补贴机具的使用情况,分析补贴机具质量状况,及时督促农机企业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四要进—步加强质量投诉工作,接受和方便农民投诉和企业反映情况,对农民投诉多的机具及生产企业,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目录制订权限,由选型主管单位及时取消补贴机具目录资格;同时,要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组织开展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五要建立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快速应急预案,成立快速应急处理小组,确保重大质量投诉协调处理迅速到位,提高质量纠纷协调处理时效性;同时,要建立质量投诉信息统计制度,对重大质量投诉事件要即时上报。
会议要求,各级农机部门要精心组织,阳光操作,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一要通过政府及乡村公告等形式,及时让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的农民,充分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机具目录、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自主选择,早作决断。二要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的相关信息等咨询解答工作,当好农民的参谋。三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有关优先条件,以及申请购机农民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公正确定受益对象,及时张榜公示购机者名单和数量,并进行登记备案和管理,接受社会的监督。四要做好购机补贴协议的签订、供货协调、购机情况核实等工作,特别要协调企业搞好供货衔接,充分发挥农机生产企业自身网络优势,做好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对农机生产企业自主建立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点,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但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企业负担。五要加强补贴信息的档案管理,明确专人及时对购机情况核实,做好补贴机具的信息采集、录入、分析和上报工作,搞好信息数据库建设,方便农民查询和有关方面监督。六要做好阶段性和全年执行情况总结工作。
会议强调,农机管理部门在管理、鉴定、选型、培训、质量调查监督等工作中,要坚决做到“一不准、二方便、三到位、四严禁、五增强”,即不准增加企业负担;方便农民购机,方便符合条件的产品进入补贴市场;信息到位,培训到位,指导到位;严禁有令不行,严禁暗箱操作,严禁以权谋利,严禁地方保护主义;增强以民为本意识,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帮民解难意识,增强助民增收意识,增强保民平安意识。
会议对入选《2005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企业也提出了要求,首先要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履约承诺上下功夫,立足发展,从长计议,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其次要保证入选机具的质量稳定,安全可靠,严把质量检验关,保证出厂机具质量。第三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承诺,搞好销售和售后服务,特别是在销售旺季,要保证货源,及时供货,服务到位,真正让农民信任、放心和满意。第四要讲诚信,入选机具在实际性能指标、规格、配置等方面要与申报参选的文件材料一致,保证农民购买的补贴机具在性能指标、规格、配置等方面不走样,质量、价格不走样;对于同一型号、同一配置的机具,在同一区域市场,产品价格应尽可能一致,不得恶意扰乱市场,特别是农民享受差额购机的补贴机具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市场价格,一定要让农民真正拿到购机补贴带来的全部实惠,否则将及时取消补贴产品目录资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管理局局长,入选全国通用类机具补贴产品选型的农机生产企业负责人,财政部农业司、农业部财务司的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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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中国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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