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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联合收割机作业质量标准 |
201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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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国家重视大豆种植,并予以财政扶持政策和玉米大豆轮作种植政策以来,延边地区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也被调动了起来,大豆生产全程机械化程度提高较快,特别是大豆机械化收获率显著提高,为我州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作业贡献了力量。
但是也存在盲点。主要是农民朋友们在秋季进行机械化大豆收获时,因不太了解大豆联合收割机作业质量标准,致使签订的大豆收获机械化作业合同书中作业指标模糊不清不科学,容易导致大豆收获作业质量纠纷,进而影响农民朋友们的切身利益。
为了在即将到来的大豆秋收作业中农民朋友们能够双赢,笔者在此提供大豆联合收割机作业质量标准,敬请参照执行。
使用大豆联合收割机进行大豆收获时应在大豆晚熟期及时进行。在大豆不倒伏,籽粒含水率在13%-15%之间时,大豆联合收割机进行大豆收获总损失率应小于等于3%、含杂率应小于等于5%、破碎率应小于等于5%。(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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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延边州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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