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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农机监理所深入开展农机交通安全生产宣传 |
2018-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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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政府《延边州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落实全省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部署安排,为切实抓好我州农机交通安全生产工作,8月14日,州农机监理所到和龙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开展农机交通安全生产宣传及农机安全排查工作。
现场,州农机监理所工作人员培训班学员讲授了农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操作常识、农机交通安全知识、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新部令新规章、和龙市近几年发生的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农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农机保险政策、农机年检等。现场向培训班学员发放了《农机安全操作常识》、《农机安全宣传手册》《保护性耕作技术》等材料,教导广大驾驶操作人员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随着秋收农忙时节逐渐临近,州农委要求全州农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强硬的措施、严厉的手段、高压的态势,扎扎实实抓安排、抓部署、抓落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机年检年审,送检下乡,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和农机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农机安全。县、乡农机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同时,结合我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农机安全生产现状,州农委农机监理机构将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违纪行为。1、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或驾驶与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2、驾驶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拖拉机运输机组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的行为;3、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4、酒驾或醉酒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5、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6、驾驶拼装改装的拖拉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7、变型拖拉机非法上路行驶行为。
州农机监理所在不断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同时,广开言路,创新思维,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合纵连横,把握全局;“两手抓,两手硬”等工作方式方法,既抓好广大农户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服务,又深入农机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等农机密集存放,安全隐患多的企业,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为我州农业生产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州农机监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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