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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县农机局坚持原则 狠抓落实确保补贴资金惠及百姓 |
201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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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前郭县农机局共争取到补贴资金4600万元,资金额度大、操作难度大、工作压力大,为确保农民真正受益,前郭县农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农机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三公”、“三不”、“四自”原则,强化补贴工作措施,严肃补贴工作纪律,整体工作平稳有序、顺畅良好。
一、坚持“三不”原则,确保执行政策的规范性
年初,局党委组织召开全系统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会议,下发了《前郭县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购机补贴政策 严肃补贴工作纪律的通知》([前农机发]18号)和《购机补贴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要求工作人员坚持落实中央农机购机补贴政策“不走样”、执行相关购置补贴规定“不变形”、具体组织实施和操作“不跑偏”的“三不”工作原则,最大限度、最大可能、最大努力的把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发挥惠民政策的最大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坚持“三公”原则,提高执行政策的透明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展示会、科普大集等多种形式对农机补贴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对申报方法、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类型、补贴方式等做了详细说明,并公开了咨询和举报电话,使购机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同时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各级农机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农机购机补贴工作“五项制度”、“四不允许”、“八个禁止”和 局党委制定下发的“十不准”,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补贴纪律,增强购机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情权,使购机工作在阳光的平台上透明操作运行,保证农民真正在“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下,享受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购机补贴工作规范操作、顺畅完成。
三、坚持“四自”原则,增强享受政策的自主性
为保证农民对所购机具放心满意,农机局多次组织购机户与多家定点机具供应商见面洽谈补贴事宜,让农民多方面、多层次的了解所要选购的农机具,不向农民指定农机品牌和经销商,坚持“自愿报名”、“自主选择供应商”, “自主选择机型”、“自主商谈价格”的“四自”原则,保证农民选购机具的自主权。
截止目前,共落实补贴资金2200万元,发放补贴机具1370台(套),真正做到了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满意,同时也大大推动了我县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的提升和农机装备结构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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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前郭县农机局项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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