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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县农机局积极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周活动 |
2009-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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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鼓励、扶持农民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机械化,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使更多的人了解这部兴农富农的法律,前郭县农机局组织前郭县农机校、前郭县农机推广站、前郭县农机质监站和前郭县农机监理所分别于7月20日与21日在白依拉嘎乡及松原市哈萨尔广场进行了《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悬挂条幅20余份,目的是实现兴机富民,尽快实现小康社会!让农民充分享受现代农业工具带来的文明成果,不断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粮食的增产、农民的增收,都离不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农业机械化的扶持政策,“对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一定补贴,对农民从事农业机械生产作业服务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这些有效的政策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县农机化水平的提高。农机化水平由5年前的40%提高到现在的52%,全县农机保有量达49506台,拖拉机配套农机具发展到17.8万台(件),综合配套比达到1:3.6。全县建立试验示范基地35个,其中农机大户32个,农机合作社3个,每个农机大户收入达50万元,3个合作组织达280万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水田除机插秧外,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旱田除收获外,也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农业机械已渗透到农村各个产业之中,成为农村生产力的中坚力量,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工作人员在热心讲解《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相关内容
工作人员在发放宣传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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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前郭县农机局农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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